發布人:發布時間:2018-08-22 15:23:46
《廣州中電荔新電力實業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發電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已編制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要求,現對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結論等信息進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概況
隨著廣州市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城市人口的增長和城區規模的擴大,管網及污水廠建設速度加快,廣州市污水廠污泥產生量日漸增加。但目前廣州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脫水系統中污泥處理與處置缺乏長遠的、系統性的規劃,污泥最終處理處置設施配套嚴重不足,污泥處理處置途徑、處置方式的監管方式還不夠完善,監管還不夠到位,存在部分污泥處置環節不符合國家污泥相關政策及標準要求的現象。因此,污泥處理處置是廣州市政府迫在眉睫和必須解決的難題。
廣州中電荔新電力實業有限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擬對廣州中電荔新電力實業有限公司燃煤耦合污泥發電技改項目投資1562萬元,計劃每天摻燒城鎮污水處理廠干化污泥(含水量30-40%)350噸/天,為廣州市污泥處理作出貢獻。
2018年6月21日,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聯合下發了《關于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改試點項目建設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18]53號),通知中明確了84個試點項目,包括58個農林生物質耦合項目、29個污泥耦合項目和2個垃圾耦合項目,覆蓋全國23個省份,涉及28個電力企業。本項目位于示范項目名單之列。
二、項目建設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本技術改造項目對環境造成的主要影響為廢氣、廢水、噪聲及固體廢物等,如不妥善處理將會對周圍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等造成不良影響。
(1)廢水
項目技改后,項目所新增生產環節所產生廢水及現有工程產生量增加的廢水皆經過處理后回用于生產,不對外排放,項目技改后排水量及排水水質不發生改變。
(2)廢氣
本項目的廢氣主要有污泥儲存過程的廢氣以及燃料在鍋爐內高溫裂解過程產生的廢氣,鍋爐煙氣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CO、HCl、二噁英。
(3)噪聲
新增的噪聲源為運泥卡車產生的交通噪聲及污泥儲運系統設備噪聲,包括:風機、給泥機、輸泥皮帶等。
(4)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來源為摻燒污泥燃燒后產生的鍋爐灰渣、脫硫石膏等。
三、主要的環保治理措施
(1)廢水
脫硫廢水沿用現有脫硫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回用于干灰拌濕和爐渣冷卻補充水,不對外排放;除塵廢水沿用現有除塵廢水處理工藝,進入工業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回用于生產,不對外排放。
(2)廢氣
鍋爐煙氣中的大氣污染物經現有機組煙氣治理系統“每臺爐設有一套SCR脫硝裝置(兩臺反應器),每臺爐配2臺電袋復合除塵器,雙室2電場電除塵器,串聯2個過濾倉室的袋式除塵器,每臺電袋除塵器為整體式。布置MGGH系統,分冷卻器和再熱器、通過水媒質對原煙氣凈煙氣進行換熱,冷卻器后布置煙氣脫硫系統,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一爐一塔脫硫裝置,脫硫塔后設置濕式除塵器,共4個電室,采用水連續沖刷除灰。”處理后,大氣污染物滿足《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中燃氣機組現行排放標準及《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要求。
污泥進入干化污泥卸料和儲料一體化建筑后,整個輸送系統為封閉式,儲泥間及輸送管道處均安裝抽風系統將產生的臭氣送往鍋爐焚燒處理。
(3)噪聲
設備噪聲采取吸聲、隔聲、消聲、減振、綠化等措施降噪,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
技改后,建設單位沿用現有工程的處理處置方式可行,項目底渣及飛灰分別收集后暫存于廠內的渣倉及灰庫,后外售予建材制造商制作為建材原料回用于生產,不對外排放。脫硫石膏儲存于廠內石膏倉內,定期外運建材企業作為水泥生產原材料回收利用,不對外排放。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及廣東省最新產業政策要求,符合所在地規劃要求,因此項目選址具有規劃合理合法性和環境可行性。本項目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及固廢等污染物在采取有效的措施后,對項目周邊環境影響不明顯。
因此本評價認為,建設單位在認真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強生產和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保證各種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前提下,本項目在總體上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符合國家、地方環保標準,因此本項目的建設從環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一)范圍:本項目的相關利益者、社會團體、行業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等(調查重點范圍是項目煙囪為圓心,半徑為2.5km的圓形區域)。
(二)主要事項:
(1)公眾對項目建設內容的意見和建議;
(2)公眾對報告書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3)公眾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六、公示期限、索取報告書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實際時間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5日),意見征詢期限延至公示期結束后5日(截止2018年9月10日);
公眾可以向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相關補充信息。
公眾可以通過提交書面意見或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信函以郵戳為準)。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擬采用以下三種:
(1)直接打電話或發送郵件給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提出對項目的意見和建議;
(2)公眾參與座談會,征求公眾對該項目的意見;
(3)發放調查表調查公眾對該項目的意見,以書面形式征求公眾對該項目的意見。
環評單位將在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其向項目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七、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州中電荔新電力實業有限公司
聯系人: 王先生、孟先生
聯系電話: 020-82690988-3605、020-82690988-3705
電子郵件: wanglun@gdg.com.cn、mengdd@gdg.com.cn
傳真:020-82690839
聯系地址: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夏埔工業園溫涌路5號
郵編:511340
八、環評單位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山西晉環科源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郭女士 聯系電話:020-28082729
電子郵件: sxjhgdfgs@163.com 傳真:020-28082729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華觀路萬科智慧城C2540
郵編:510000
建設單位: 廣州中電荔新電力實業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